胎心与母亲之间存在胎壁屏障,药物通过胎壁屏障才进入胎儿体内,从而产生药物反应,因为有些药物可以通过胎壁屏障,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因此,用药应谨慎,大部分药物在妊娠期的作用与非妊娠期相同,但由于妊娠期血容量以及肝脏代谢的不同,有些药物会更加敏感。
孕早期(胚胎期),尤其是停经5周-10周,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最大,同一种药,相对而言孕晚期用药比孕早期用药影响略小,但个别药物在孕晚期仍不宜使用。用药原则:尽量少用药,如需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对于一些孕期常见的疾病,孕妇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1、感冒
感冒是孕妇孕期比较常见的疾病,孕妇感冒后应根据症状决定用药,注意休息,均衡营养,多饮水,不去公共场所,适当锻炼,增加免疫力。
2、腹泻
孕期腹泻会引起孕妇脱水、电解质紊乱,影响营养物质的吸收,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严重时还会流产或早产。孕妇若是腹泻,首先要了解腹泻原因,若为感染性腹泻,应用抗生素治疗,无论如何,若腹泻严重,则应看医生,在医生指导下补液并纠正电解质紊乱。
3、贫血
有些孕妇在怀孕期间会出现贫血、血糖异常等情况,贫血应了解何种原因,若缺铁性贫血,轻者给予铁剂口服,重者则给予铁剂注射,必要时输血,若为巨细胞性贫血,则检查原因,对症处理。出现血糖异常,应做糖耐量实验等检查,了解是妊娠期糖尿病还是糖尿病合并妊娠,可给予饮食、运动、血糖控制不好应予以胰岛素治疗。
目前我国对孕妇的用药借用了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制定的标准,按药物的不同危害分级如下:
A级药物:对孕妇安全,对胚胎、胎儿无害,如适量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等。
B级药物: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
C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中证实,孕妇用药需要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等。
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如硫酸链霉素(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受损、听力减退等)、盐酸四环素(使胎儿发生腭裂、无脑儿等)等要在万不得已时才使用。
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如甲氨蝶吟(可致胎儿唇裂、腭裂、无脑儿、脑积水、脑膜膨出等)、乙烯雌酚(可致阴道腺病、阴道透明细胞癌)等。
妊娠前3个月,以不用C、D、X级药物为好。出现仅仅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级药物。
1、怀孕就诊要注意月经期。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有受孕可能时,用药需要注意月经是否过期。
2、不能自行用药。准妈妈的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因此既不能滥用药物,也不能有病不用。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3、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4、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5、坚持合理用药,并且控制后及时停药。
6、两种以上的药物或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应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有A、B类药物可用,则应选用A类药。在无A、B类药可用选时,慎用C类药。D类药只有无其他药物可选用且准妈妈病重急需用药时才选用。对于未经动物实验以及临床资料报道证实有无危害的药物尽量不用。因为无资料证实不等于没有危险。
7、肯定的致畸药物禁用。
8、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物。
9、孕期禁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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