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在10月初服用了一粒惠婷事后紧急避孕药,现在月经正常,身体状况较好,并已服用叶酸近一个月,我准备在一月份怀孕,可以吗?有人说,紧急避孕药对怀孕没有影响,因为服用后会立即排泄出去,可是有人说紧急避孕药毒素很大,要过3-6个月后才能怀孕,我很着急,不知道该这么办,请您帮帮我,谢谢。
乖乖网回答:
根据美国FDA(药物和食品管理局)的标准,避孕药属于D类,对胎儿有危害,但您在明年一月打算怀孕,应该说问题不大,因为药物的半衰期已过。
服避孕药后需停药3~6个月再怀孕如果女性想准备怀孕了,必须在停服避孕药后3~6个月后再怀孕。这主要是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考虑的,因为在服避孕药时,子宫内膜会起一些小小的变化,如变薄,不利于受精卵的发育等等。如果我们在停药后就怀孕,这时子宫内膜没有完全恢复好,不利于胎儿的正常发育。所以说最好在停药3~6个月后再怀孕,这样子宫内膜能有一个很好的恢复过程。
服用紧急避孕药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一年最好不要超过一次新婚的小张和先生不想马上要孩子,也不愿意采用其他避孕措施破坏感觉,因此常在事后感觉“不妙”的情况下用紧急避孕药来“补救”。然而近两个月,小张出现了月经紊乱。看了妇科专家门诊后,她才知道原来是经常服用紧急避孕药惹的祸。
只能用于事后“救急”紧急避孕是指在无防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了防止妊娠而采用的避孕方法,药物避孕是其中最常用的方法。
某省第二人民医院妇科主任冯亦军对记者说,“紧急避孕药”这个名字起得特别形象,顾名思义,这种药就是在非正常的紧急情况下服用的。这种情况可能是女性在遭受了意外伤害、或因其他原因进行了无防护性生活、或者避孕失败如安全套破损、滑脱以及错误计算安全期等,这时可考虑服用紧急避孕药。
冯主任表示,在性生活后1-2天内服用,成功率可达到90%以上。尽管如此,冯主任反复强调,她个人不提倡这种避孕方式,因为它毕竟只是一种事后的“补救”,绝对不可作为常规避孕方法;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别使用。
可能对卵巢功能有危害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有关专家指出,这体现在紧急避孕药方面尤为明显。除有如恶心、呕吐、头痛、头昏、乏力、乳房肿胀、出血、月经延迟等一些常见的副作用以外,专家还特别强调,由于紧急避孕药的药剂量是常规避孕药的十多倍,采用大剂量的药物来干扰卵巢的功能,控制排卵,因此,对女性的卵巢功能、肝肾的代谢等系统产生危害,这种危害有时甚至很难估量。即使选用,一年最好不要超过一次。
冯主任也表示,紧急避孕药只能偶尔服用一次,虽然现在还没有具体数据和相关研究直接表明紧急避孕失败而妊娠者,新生儿畸形发生率会升高,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会导致女性月经紊乱,这实际上已经间接地影响了以后的正常怀孕。
避孕方式择优选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人对怀孕和避孕的方法知之甚少。很多青少年错误地认为,第一次性交或在性交之后用水、皂液或温可乐之类冲洗阴道,就能冲走精子,防止怀孕,其实这样很容易导致意外怀孕的发生。而在避孕失败后,又自己到药店买紧急避孕药处理,实在不行才起到医院“求救”。
冯主任提醒,使用紧急避孕药后的性生活,如果不采取其他避孕措施,极有可能也会发生意外妊娠。因此,从长久来说,还是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最佳避孕方式。
(1)新婚夫妇:以男用避孕套、女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为佳。由于新婚妇女阴道较紧,不宜上环和阴道隔膜。想在半年后怀孕的,不宜用长效避孕药(针),因为用了长效避孕药,其停药后半年方可怀孕,否则对胎儿不利。
(2)探亲夫妇:以男用避孕套、女服用探亲避孕药片为佳,不宜采用安全期避孕法,因为两地分居的夫妇相逢,情绪激动,往往会“即兴排卵”或“提前排卵”,安全期推算不准,很容易导致避孕失败。
(3)哺乳期妇女:以男用避孕套,女用阴道隔膜加避孕药膏为佳;不宜用口服避孕药,因为它可影响乳汁的分泌和婴儿的生长发育。
(4)独生子女夫妇:以女性宫内节育器为佳,如需要再生,取出宫内节育器即可。子女幼小,男女双方不宜行结扎术,以防子女意外;虽然男女都能够再通,但毕竟有一定的难度。但如果不再想生育了,则以结扎术为最佳。
(5)更年期妇女:以避孕套、避孕膜、避孕栓为佳,不宜用口服或注射避孕药。因为更年期妇女,卵巢功能已逐渐衰退,这时往往表现为月经紊乱,而那些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会加重经期的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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