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准妈妈在怀孕期间感冒了,发热,全身酸痛,可以服用退烧药吗?是否会对胎儿有影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主管药师周洋解答:一般感冒发热建议采用物理降温的方法。如果腋下体温达到38.5摄氏度以上,浑身无力时,可以选择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商品名为泰诺林、必理通、扑热息痛等的药物)。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的孕期安全药物分级对乙酰氨基酚属于B级药物,即动物实验显示安全,或者动物实验结果显示不安全而临床试验显示安全的药。虽然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但在常规剂量下短期应用安全性较高。因此,建议患者在有症状时服药,无症状时不要服药。一般情况下,成人常规推荐剂量为每次500毫克,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最大日剂量不得超过 2000毫克。需要注意,对乙酰氨基酚不可长期(48小时内相对安全)、大剂量使用,曾有长期和(或)大量(超过1000毫克/次)应用导致胎儿肝脏毒性及新生儿肾病的报道。
另外,常用的非甾体类抗炎药中的吲哚美辛、布洛芬是孕期安全药物分级B级药物,目前有大量证据证实妊娠中期(怀孕13周~27周)短期小剂量应用,不增加胎儿先天畸形的风险,相对安全。但需要注意的是,妊娠晚期(28周~37周)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可导致胎儿动脉导管提前关闭,引起胎儿肺动脉高压,因此妊娠晚期禁用。围产期 (37周以后)如果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会降低子宫平滑肌对缩宫素的敏感性,延长产程,影响产后止血效果,因此围产期也要禁用。
总之,怀孕期间用药有三原则:第一,怀孕前3 个月是胎儿发育敏感期,胎儿身体各组织及器官处于分化阶段,最容易受到药物的影响,因此这个时期应该尽量避免使用任何药物。第二,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胎儿是绝对安全的,只有当药物对妈妈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才可以考虑用药。第三,使用药物时选择最小有效剂量和最短有效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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