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
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出境;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商务签注、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其他签注和逗留签注。持证人须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香港或者澳门。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此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等需赴港澳商务人员。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5、其他: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6、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1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 (原件)。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1张。 (原件)
3、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 (原件)
4、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5、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非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及部分重点部门(如涉密、财务等岗位)在职人员;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该企业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各级部门认为应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原件)
6、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提交旅游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探亲签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A. 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a. 被探望人在港澳定居的,提交定居港澳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b. 被探望人在港就学、就业的,提供载有学生类、工作类香港“进入许可”的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包括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澳门就业、就学的,提供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就业、学习签注复印件。
B. 亲属关系证明:
a. 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b. 街道办事处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c. 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
d. 区县一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注:探望赴澳门劳务人员,申请逗留签注。(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商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A. 单位意见:商务备案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B. 商务报备证:单位已备案的,需提交商务报备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C. 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香港或澳门的内地居民,提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发的《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D. 异地人员办理商务签注,需提交有效居住证。 (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逗留签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A. 循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赴港工作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B. 申请赴香港“依亲”(就业者家属)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家属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C. 申请赴香港培训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D. 赴香港就学的,提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就学证明及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E. 赴香港从事劳务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补充劳工类“进入许可”,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劳务公司出具的赴香港从事劳务的证明。
F. 赴澳门从事劳务的,提交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劳务公司出具的赴澳门从事劳务的证明。
G. 赴澳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劳务工作的,提供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批准文件及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
H. 在澳门从事劳务工作人员的家属赴澳门的,提供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签发的批准通知书,在澳门劳务人员的澳门“非本地劳务身份咭”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其他签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A. 解决法律事务的,提交仲裁、诉讼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B. 学术交流的,提交单位申请报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以及境外邀请书或通知书。
C. 赴港澳治病的,提交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部门出具的需港澳治疗的证明以及相关病历。
D. 赴港澳奔丧的,提交在港澳死亡证明以及其身份证明。 E.赴港澳应试的,提交应试证明书。 F.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派遣赴香港的证明。
G. 申请文化、体育、学术交流的,须提交单位意见。(原件和复印件)
11、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其他签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A. 赴港澳探亲的,提交在香港、澳门定居、应聘工作、就学的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居民身份证或在港澳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
B. 赴港澳商务的,提交企业派遣函、工作证明;
C.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个人旅游G
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请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处公布的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市及其他省28个地级市,目前为止开放的,个人旅游,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广东省全省及28个城市的居民,可以申请自由行到港澳,多次进入签注暂时仅签发给深圳户口居民。目前有49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游”身分来港旅游。
2、探亲T
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商务S
分为三个月一次或多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
4、团队旅游L
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须随团出入境(如需个人游,可以抵达深圳口岸购买送关服务过关,所有口岸都通行)。
5、其他Q
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十四天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6、停止签注
(1)奥运A:多次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仅在2008北京奥运期间签发
(2)访问F:为新版“个人旅游G”签注的前身,功能及申请地域限制和新版G签注一样,手续较旅游L签注简单,已于2007年更换为“个人旅游G”签注。
(3)旅游L:为新版“团队旅游L”签注的前身,功能和新版L签注一样,申请时通常需提供旅行社文件,已于2007年更换为“团队旅游L”签注。
1、首次办理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2、续签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如江苏连云港市)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3、代办
若是首次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照片;若非首次申请,则需带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前一次办理的通行证,如请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4、过期办理流程
《港澳通行证》过期,需要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和相关手续跟第一次办理时是一样的。
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5、旧的港澳通行证,需要交回出入境管理局。
需要时间:正常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 (办理换证,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大概15个工作日,即三个星期的时间)。
儿童港澳通行证办理与大人相似,16周岁以下的儿童必须由父母任意一方亲自去代办,孩子可以不去(但护照需要孩子本人去),填一份表,带监护人身份证,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和照片回执(一个月有效)各一份。
1、领取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不满14周岁的孩子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内容。身份证须填写18位号码。
3、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申请表内容填好后,申请人要将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资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申请人将一张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头像照片贴在申请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务大厅里有照相服务点。
4、交费: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5、向工作人员提交资料:申请人持交费发票、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服务台交验资料,并回答民警有关询问。完成申请手续后,民警会给《回执》单,上面有工作电话。
6、取证:按规定,往来港澳通行证自受理之日起10-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在等证期,可以拨打《回执》单上的咨询电话询问办证的进展程度。
细节区别:
1、先去拍个身份证和通行证的照片(家长带着孩子去拍照片就可以了,跟拍照的师傅说清楚,说明是要拍省份证和通行证的照片,他会知道怎么拍的。)
2、拿着身份证的相片去户口所在地办身份证,当场会有个回执。
3、拿着回执单,通行证的照片,户口本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带着孩子去本区的公安局。
4、如果已经有儿童身份证了,就省去第二步。
5、到了公安分局一般只要拿号,不用排队的,有优先窗口。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
【电子港澳通行证有效期】2014年5月,公安部在广东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5月20日起受理申请。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签注有效期】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办理条件】网上续签办理条件:
(1) 广东省常住户口居民。
(2) 如果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页不足2页,请勿使用网上申请,须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办理港澳签注。
(3) 如果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最近一次未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过香港或澳门签注,请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香港或澳门签注后,方可再次网上申请。
【签注类型】可办理网上续签的签注类型:
(1) 往来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由行)
(2) 申请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
(3) 申请往来港澳商务再次签注
(4) 申请往来港澳夫妻探亲再次签注
【申请流程】
1、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网站网上申请平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2、 根据需要选择申请签注类型:
(1) 往来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由行)
(2) 申请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
(3) 申请往来港澳商务再次签注
(4) 申请往来港澳夫妻探亲再次签注
3、 准确填写申请表。取证方式可选择邮政速递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 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省内。
(2) 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申请人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签注;广州市户籍的省直机关单位人员如选择受理申请机关省公安厅,请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签注。
港澳通行证续签手续,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第一次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地方),这是不能异地办理的,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港澳通行证续签。
需要携带的资料:1、申请人的《港澳通行证》;2、申请人的二寸相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费用:签注一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则40元
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时间:10个工作日
续办港澳通行证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
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3、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4、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5、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6、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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