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产妇在产褥期的最初3~4天,由于子宫收缩而引起下腹部剧烈疼痛,称为产后痛或产后阵痛。这种疼痛多发生在经产妇,特别是双胎或分娩过快者。初产妇的宫缩痛较轻,多发生在产后1~2天内。
发生宫缩痛的原因,是由于子宫复旧过程中持续且强烈的子宫收缩所致。由于子宫收缩力强,引起局部组织缺血、缺氧,或神经纤维受压而出现剧烈阵痛。疼痛时,于下腹部可摸到或看到隆起而变硬的子宫。哺乳时,婴儿吸吮乳头,反射性地加强了子宫收缩,故在哺乳时宫缩痛更为显著;疼痛时,自阴道排出的恶露量亦较多。这种较重的宫缩痛,通常在分娩3~4天后可以自然消失,不是什么病症,不必担心。
宫缩痛不重者不必治疗,重者可给予镇静、止痛药,或做下腹部按摩。
当子宫内有胎盘或胎膜残留,也会发生剧烈的宫缩痛,甚至疼痛难忍。因此,宫缩疼痛剧烈时,应详细检查子宫内是否有残留物,如确无残留物,可按上述方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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