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式,规定符合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奖励或相关福利待遇,此外,根据计划生育的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的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辅导等一切带有强制性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孕的措施。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虽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给了公众一个积极明确的信号——全面放开二孩的法律确认正越来越向我们走近。
相比较法律意义上的二孩政策确认,其实老百姓更关心的是国家对于二孩政策的态度,即对于全面二孩之后,相关部门在孕检、产假、补贴、教育等诸多方面的社会公共福利投入如何,尤其是产假和孩子的教育投入方面,更是很多在犹豫或者已经计划生二胎的夫妇比较关心的问题。
从《草案》所透露的内容来看,《草案》充分吸纳并回应了社会各界对于生育二胎之后的各种社会公共福利政策的期待,但因为是法律文本,所以对于具体的福利内容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这个《草案》给社会公众透露出的信号无疑是让人振奋的,即今后生育二胎,社会公共福利政策将会向这个群体倾斜,无论是假期,还是计生服务,都将更加人性化,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时代特征。
尤其是二孩产假这方面,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可以把这个二孩政策奖励的步子迈的更“豪迈”一些,因为目前的生育假期的确太短。
根据相关政策,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但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更不是独生子女,因此,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基础性的98天。
民情对产假的“焦渴”通过一组数据可见一斑:在某媒体组织的问卷调查中,高达88.9%的受访者都希望延长生二孩的产假时间。其中15.3%的受访者希望延长至4个月,40.7%的受访者希望延长至6个月,26.0%的受访者希望延长至1年,6.8%的受访者希望延长至3年。
对比西方国家以及日韩等国,中国的产假当然也并不算太短,但是不可忽略的是面对大城市的快节奏生活,如果不在二孩产假方面进行延长,势必会影响很多家庭在生育二胎方面的各种计划安排,而且也会对生育二胎的妈妈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最终影响工作。
当然,产假延长只是二孩政策之后社会公共福利保障的一个方面,其他方面也应该同时做好配套,让更多夫妻敢生二胎,才是进一步发挥下一个十年人口红利的根本办法,当前对于二胎生育意愿的调查和预估其实已经很明确,生育意愿并不如当初想象的那么强烈,所以有必要进一步通过奖励政策来刺激生育,而奖励政策的宽窄,高低,将直接影响生育意愿,因此,二孩奖励政策以及配套措施的制定,步子还可以迈得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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