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网传现时登记独生子女父母信息,则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登记者则不能享受等消息,广东省卫计委、广州市卫计委昨天均连夜作出了回应。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称,前段时间,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统一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负责办理。随本市户籍配偶在本市居住的女性可以在其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镇)申办。
同时,为将独生子女父母的信息整合至市民卡,方便市民将来通过市民卡查询本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下称“光荣证”)的情况,也为掌握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持证的数量,已经领取了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群众,主要是在单位办证的群众,需尽快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办理光荣证信息登记。
详情可登录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查阅《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的通知》或者向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咨询。
网传“现时登记独生子女父母信息,则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登记者则不能享受”属对文件的误读与无端推测。
广东省卫计委:执行旧政策 新规定还在研究中昨晚,省卫生计生委回应称,截至目前,广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还是按照2009年颁布的政策执行,即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在达到规定年龄(男60岁,女55岁)时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奖励金,此政策还将继续执行。
将来“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广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将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具体规定尚在研究中。
新旧政策交替间 福利不要白不要刚生第一胎的陈小姐打算办光荣证然后多享受35天产假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逐步落实,向独生家庭倾斜的优惠和福利也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旧政策过渡的间隙,有人盼望早点拿到生育二孩的指标,有人却急着办个光荣证,希望搭上“一孩”奖励优待政策的尾班车。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日前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的产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独生子女除了产妇能多休35天外,各单位还能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李先生所在的事业单位就每月发放10元。年底还有一笔1000多元的计生奖励金。事业单位行政人员李小姐告诉记者,单位除为有光荣证职工发放每月5元补贴外,还会逐年为他们购买独生子女保险。不过,也有企业员工告诉记者,由于工资条上没有单列独生子女奖励金项目,所以并不清楚到底自己有没有领到奖励金。“35天额外产假是最吸引的。”国企员工李小姐告诉记者,如果停止发放光荣证后生育第一个孩子再也没法享受加长的产假,她会感到非常可惜。
白领陈小姐上周日顺利诞下一个健康的男宝宝,这是她和丈夫的第一个孩子。陈小姐是家里的独生女,按照“单独”政策,夫妻已经具备生育“二孩”的条件。不过,早早了解到领了光荣证可多休35天产假,陈小姐也打算领证享受这个福利。“我是顺产,加上晚育条件也只有113天产假,可以多35天陪伴在宝宝身边我实在太想要了。”陈小姐说。下周,宝宝的出生证就可以拿到,如无意外上了户口还能赶上光荣证的末班车。但进一步了解情况后,陈小姐又迟疑了。
市民心声:或比一孩少50天 生二孩产假98天不够用自从“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开放以来,很多生育二孩的妈妈却遇到了二孩产假太短的尴尬,因此有不少人呼吁国家全面放开二孩,并延长产假。9月份,符合“单独二孩”政策、39岁的张女士生完二孩后,昨日她有点焦虑地告诉记者,一转眼,98天的产假就快休完了,孩子还没有满100天呢,自己又得回单位上班了。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的决定,所有生育头胎的在职女性可以享受98天假期(分娩前15天~产后83天),晚育者可奖励15天,独生子女再加35天且男方可以享受7天陪产假。这样算来,符合晚育条件的女性,生育头胎且为独生子女,则至少可享受98 50=148天产假。但符合“单独二孩”生二娃的张女士,却被人事部门告知,由于生育二胎不属于晚育和独生子女范畴,因此产假时间仅为国家规定的98天且男方也无护理假。
记者了解到,广东与不少地区一样,将已婚妇女23岁(或24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视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属于独生子女,相应增加的产假也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及独生子女不再奖励对于二孩产假的影响,多地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普遍反映“还需等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现有规定执行”。
婴儿未满一周岁 应当安排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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