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该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开展整治行动的目标在于通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使校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为期半年,即从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按照宣传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总结 3个阶段进行。宣传部署阶段为7月20日至8月30日;组织实施阶段为9月1日至11月31日;督查总结阶段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
省教育厅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车安全和交通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市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通报、研究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健全完善校车安全定期排查、联席会议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车安全管理长效协作机制,加快校车标牌办理,不断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消除本市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存在的各种校车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地区校车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治理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一名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治理情况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马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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