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教育部获悉,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天津市北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7个市(州)、县(区)被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其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将获得政策、资金、项目等多方面支持。
根据教育部2014年9月下发的相关文件,实验区的任务是以加快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为目标,针对特殊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等实验,进一步探索特殊教育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据介绍,送教上门实验主要是围绕教什么、怎么教、谁来教等关键问题,探索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构建合适的送教模式,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相互支持的送教长效机制;随班就读实验主要围绕创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教法、加强师资建设等内容,探索普通教育学校接纳残疾儿童的政策配套、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机制,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医教结合实验则探索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作,整合资源、区域推进医教结合的运行机制,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
教育部要求,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实验区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予以倾斜支持。各实验区要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实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起到实验、示范和带动作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教基二厅函[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21号)要求,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我部确定天津市北辰区等37个市(州)、县(区)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实验区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予以倾斜支持。各实验区要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实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起到实验、示范和带动作用。
附件: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共37个)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1月8日
【附件】
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
(共37个)
天津市:北辰区、东丽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丰南区
山西省:太谷县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沈阳市铁西区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上海市:宝山区、长宁区
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崇安区
浙江省:湖州市、嘉兴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
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同安区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信丰县
山东省:青岛市、潍坊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松滋市
湖南省:桃江县、长沙市
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渝中区
四川省:双流县、邛崃市
贵州省:遵义市、黔东南州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玉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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