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对疑似精神病患者开展一场全民性调查,并对疑似精神病的条件做出了初步的认定,其中包括无故不上学、不上班、宅等等,这些标准是否太过宽泛了?你“被被精神病”了吗?如何杜绝被精神病?详情请见下文。
昨天(9月13日),上海市卫生局新颁布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其中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这些行为异常人员将成为上海市社区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的线索。
哪些行为是疑似精神病?宽泛标准下如何杜绝被精神病?
开展疑似患者调查
根据市政府批复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为了促进公众的健康,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在辖区常住人口中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需要了解辖区居委会的居民,或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
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有过自杀,或者自残;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却不是因为喝醉了酒;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认为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
发生过以上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列入调查线索,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并告知患者或亲属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诊治。
重性患者每年4次评估
《规范》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纳入管理的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需征得患者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后,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指导、督促患者按医嘱服药,了解患者的躯体状况、社会功能情况、药物不良反应、心理应激事件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亲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亲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并对患者开展个案管理和心理疏导。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对其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无业病患获免费服药卡
《规范》规定,本市社区将开设心理咨询服务点,采取现场咨询、电话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本市还将对无业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管理。向社区居民宣传无业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政策,接受相关的咨询,受理申请,协助申请人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两周内发放免费服药卡。服药患者每季度测一次血常规,每半年测一次肝功能、心电图。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就诊和检查。
对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干预和康复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随访服务,随访包括家庭访视、电话和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等方式。提倡柔性化随访,不外泄患者信息。鼓励和帮助病人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技能训练。
[转贴]在上海如何杜绝“被精神病”
有过自杀或者自残,经常胡言乱语,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行为作为精神病患者的调查线索,是否条件过于宽泛?
上海市卫生局新近颁布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规定将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对于有过自杀或者自残,经常胡言乱语,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行为异常的人员,将作为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调查线索。
这个消息一出,网络上多有调侃之声。但是,不得不看到,精神疾病对我们的社会来说,其实是个沉重的话题。
据调查,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人。如果这些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对公共安全将是一种潜在威胁。
因此,对于精神病人进行早期筛查并提供相应的治疗,应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从这个角度上说,上海市政府在精神病防治上有所作为,值得更多地方学习。
然而,也应看到,精神病筛查须慎之又慎。须知,精神病对于现代的医疗技术而言,依然存在许多挑战。首先就诊断而言,目前尚缺乏公认的客观指标。精神病的诊断仍然主要依据病人的症状,而精神病人的常见症状,如情绪多变、敏感多疑、行为异常,判断起来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需要一个完整严密的资料搜集、汇总、分析、诊断的过程。要保证诊断的正确性,仍具有相当的难度。
这也就是说,对于精神病患者,很难通过普通的体检或者询问做出筛选,这实际给精神病的早期筛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上海市政府对精神病筛查标准做了一些细化。但这样的细化却极可能引发人们的担忧。将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作为精神病的筛查对象,是否条件过于宽泛?而且是不是“无故”,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外人如何判断?在这样的标准下,如何杜绝“被精神病”的现象?而且,这样大面积的筛查精神病,会不会导致病人的隐私泄露而造成新的伤害——毕竟在当今社会,精神病还属于一个可能让人感觉“羞耻”的疾病。
也许,要真正做到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更应该做的不是指定筛查的标准,而应是对精神疾病知识的全面普及,完善精神病医师的队伍建设,让人们有更多的机会关心自己的精神健康,不再把精神疾病当做疾病中的“另类”,这样才可能真正做到精神病的尽早发现、及时治疗。例如,在意大利,全国没有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所有的精神病人都生活在社区里,享受着政府的照顾。这或许才应该是帮助精神病人的更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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