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龄童午休不睡觉,老师在娃头上放鞋,还有一些辱骂孩子的语言和不妥行为。2016年7月华商报报道了这一事件,之后家长将幼儿园告上法庭。4月17日上午,西安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决骄阳贝儿东窑坊幼稚园及3位老师向幼儿赔礼报歉,幼稚园支付原告精神损害安抚金10000元。
3岁的壮壮(化名)在骄阳贝儿东窑坊幼稚园上托一班,有次回家说老师打他。为弄明白本相,妈妈郭女士买了个小型录音笔,每天送孩子上学时装在孩子衣兜内。听录音后,发现6月20日班级一位吴老师把鞋子放在孩子的额头上,还听到了很多不该该从幼儿园老师口中说出的侮辱和恐吓小孩的话语,以及存在打掐等行为。
事发后,郭女士向碑林区教育局进行了反映,该局要求幼儿园立即对涉事教师予以辞退,向家长报歉,并进行全面整改。
考虑到孩子受到了心理伤害,郭女士提出了8万元补偿,幼稚园差别意,双方多次报警,未得到解决。郭女士曾将多段录音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园方曾对华商报记者表现,当事老师的确存在不妥行为,已按教育局意见做出了处理,园里不克不及接受家长的“敲诈”,愿意走法律渠道。随后,郭女士决定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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