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数亿"好处费"曝光 借此敛财或为高管暴富途径
中国燃气(3.85,-0.01,-0.26%,实时行情)收购大战愈演愈烈,众多收购方看好的是天然气专营权,说到底是专营权之争。那么,中国燃气的专营权是如何获取的呢?
近日,记者从原中国燃气高管手中获得《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账户汇出支付国内燃气项目好处费清单》(下称清单),由之可以管窥专营权获取的路径。
清单上记载了该公司经由境外支付的十多个项目“好处费”,总金额达1.1亿元港币,分别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Capital Sign Limited、China Gas Development Limited、 China Gas Holdings Limited三家公司账户中支付。
据悉,此清单来源于2011年1月中国燃气董事局领导在原董事总经理刘明辉、执行总经理黄勇被深圳市警方批捕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财务进行的内查。
除此之外,中国燃气经由大陆境内支付的“好处费”累计也达亿元人民币的数量级。
“中国燃气现已获取100多家城市燃气项目,‘好处费’现象非常泛滥。原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就是这样通过大量的商业贿赂,击败一些比实力更雄厚的竞争对手,取得相关项目。”相关人士表示,“与此同时,借支付‘好处费’的名义敛财,或也是中国燃气高管暴富的一条路径。”
中国燃气好处费系离职原高管恶意编造
日前,“中国燃气好处费”遭曝光后,在社会上激起了极大的反响,中国燃气发表声明,称中国燃气好处费系原高管恶意编造,已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中国燃气将依法严厉追求涉事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同时,该声明还表示,个别媒体也将被起诉。
近日,网上惊曝“中国燃气好处费”事件,根据报道称,数亿资金或成为高管的暴富途径,随后,中国燃气发布的声明,称报道所称依据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账户汇出支付国内燃气项目好处费清单”,此所谓“清单”文中称是从原中国燃气高管手中获得。而文中提到的原中国燃气高管,是因违反香港上市公司条例而被我公司依法罢免和开除的公司原高管,其向记者提供的所谓情况和材料,纯属恶意编造。其目的就是为了制造不利于中国燃气的舆论、狭私报复,意图损害中国燃气的商业信誉。
声明中称,中国燃气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和原执行总裁黄勇及其亲属亦从未在与中国燃气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中持有任何股份,文章中所有相关指责均属造谣污蔑。并呼吁相关媒体能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新闻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报道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核,不要干扰公司的正常运营,不要向投资者传递误导信息。
同时,中国燃气严正声明,作为香港上市公司的中国燃气不论是项目获取、还是日常经营管理,都是严格依照中国香港及内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所有的项目都接受香港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和香港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对于恶意损害中国燃气商业信誉的行为,将向司法机关起诉或报案,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声明还表示,此前其他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严重损害了其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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