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证件,谨防被有心人利用,即使是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都要小心,谨防上当受骗。否则,造成任何后果可都是需要自己来承担的。日前,陕西一女教师疑被人伪造签名办理贷款,结果不了每月工资被扣2500元。
去年9月,在临潼区一所小学工作的周女士收到一纸扣发工资告知书,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一笔小额贷款的担保人。因为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每月从她的工资中扣发2500元用于清偿贷款和利息。周女士说:这个贷款人我根本不认识。
当事人称证明书承诺书签名系伪造
周女士是临潼一所小学的教师。去年9月10日,她收到一份落款为西安市临潼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扣发工资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在该中心为杨某担保贷款的5万元于2014年6月到期,由于担保的贷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该中心已协调临潼区财政局,将从周女士每月的工资中直接扣除2500元,用于清偿贷款和逾期利息。
昨日上午,周女士对记者表示,她不认识贷款人杨某,也没有做过类似的贷款担保,她唯一一次接触过小额贷款的是在2012年6月左右。当时,周女士的朋友孙某要做生意,希望她能作为担保人进行贷款。当时我在学校上班,他把我身份证、户口本拿走复印。回来后说办不成贷款,当面把复印的资料撕了。周女士说。
临潼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隶属于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弄清是谁办理了贷款,周女士在人社部门查询贷款的相关资料,结果令她大吃一惊。周女士说,一份承诺书显示,有人以她的名义伪造了签名,并按了手印,承诺若该同志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我愿意为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一份盖有学校公章的证明书中提到,学校证明周女士月均总收入3000元。因周女士愿意提供担保,如果收到扣发工资告知书,学校同意按月从该同志月均总收入中扣取不少于80%的款项划至指定账户,直到债务清偿完为止。落款处法人代表签字李某为该校校长。校长说没有签这个字,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周女士说,经过比对,学校公章的真实性也存疑。
随后,记者联系到学校,校方表示此事不方便接受采访。
学校还有同事成为贷款担保人
因不认同扣发工资告知书内容,周女士多次向临潼区人社局和临潼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反映此事。
2016年1月26日,周女士收到当月工资,原本3177元的工资变成了677元,整整被扣去了2500元,2月份工资也同样如此。连续两个月领到600多元工资,让周女士家庭生活也受到了影响。现在每月都要还1500元的房贷,这可咋办?
周女士说,找到当初提出办理贷款的孙某,孙某承认这笔钱确实是他拿走的,贷款人杨某和他是同村人。周女士说,2016年2月2日,她打电话质问孙某,孙某解释称,将会在1个月内将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并劝周女士不要继续闹下去。周女士在电话中问:名字是我签的吗?贷款是我去办的吗?章子是我盖的吗?孙某均予以否认。孙某承认,学校的公章是他盖的,至于能顺利办到贷款,是因为找了关系。
和周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她的同事张女士,不同的是,至今张女士仍不知道这笔钱去了哪里。从2015年9月起,张女士每月的工资从3133元变为1133元,被强行扣掉2000元。经查询,张女士发现自己成了一笔小额贷款的担保人。贷款人李某申请贷款5万元于2013年12月到期,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也没有办理过担保手续。张女士昨日对记者说。
张女士遇到的情况和周女士大致相同,在一份承诺书上,伪造的张女士签名甚至出现了错别字,身份证号码也不完整。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书上,法人代表签字一栏空白。最让张女士不解的是,证明书单位盖章为临潼区徐杨初级中学,张女士表示,自己并非该单位职工。
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 面对质询沉默不语
这两笔贷款究竟是怎么办下来的?昨日,临潼区人社局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说,人社局无法对签名和公章的真伪进行鉴定,建议两人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法院判决下来,是谁犯的错误,该承担什么责任就什么责任。
该负责人称,贷款是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董主任经手办理的,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还需要咨询董主任,你们的目的是解决事情,最好还是能私下协商解决。
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本人签字?签字时是否需要和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这笔贷款是如何被批准的?工资是否会一直被扣清偿贷款?面对周女士和张女士的质询,临潼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董主任沉默不语,不断操作电脑刷新桌面。
昨日上午11点05分,董主任收拾自己的提包,称外出办理业务,离开了办公室。
昨日,记者多次拨打孙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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