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5岁少年被骗后抢劫 检方为救人不起诉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这并不代表就给这样的孩子贴上坏孩子的标签,根据不同的情况,酌情给予孩子机会,让孩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学会改正,走上正确的归途才是大家最想见到的。
前天下午,在顺义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检察官对15岁的小康(化名)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据悉,父母离婚后,小康随父亲生活。在父亲因犯罪入狱后,小康养成了夜不归宿、迷恋网吧等恶习,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考虑到小康尚未满16周岁,且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够改过等情节,检方做出上述决定。
经历
9岁父母离异 孩子染上恶习
孩子犯了错,感谢检察官给孩子这次机会,也给了我一次机会。前天下午,在顺义检察院,小康的母亲对未检处检察官王倩说。
身高将近1.7米的小康看到王倩后礼貌地问好。小康穿着朴素,看起来有些腼腆,无法让人相信,这样一个少年会参与持刀抢劫。
据了解,小康一家人生活在河北,他9岁时父母离婚,母亲再次成家,小康随父亲生活。此后,因为经济原因,小康在上初中时辍学。去年,小康的父亲因犯罪入狱。之后,小康由叔叔照顾,逐渐沉迷于网吧,经常夜不归宿。
作案
在火车站被骗 决定抢钱回家
去年4月25日中午,小康和在网吧结实的朋友小吴(化名)来北京玩,两人总共带了1000块钱。刚从河北老家到北京西站,两人就遇到一个主动上前推销手机的骗子,两个孩子信以为真,用身上仅有的钱买了一部假手机。
之后,小吴带着小康坐公交到通州区一家他曾经打工的网吧,两人在网吧待了一下午。天色渐晚,小吴提议带小康去顺义区的一个亲戚家,两人打车到顺义区后,发现身上的钱都不够回家的路费,就改变了计划,一直在路上溜达。到了半夜,小吴提议去抢钱。随后,两人买了口罩和水果刀。
据二人供述,当天半夜,他们溜达到顺义区一家超市门前,见只有一名女收银员,便决定作案。小康拿着钱假装买烟,小吴趁机持刀威胁收银员交钱。因超市里突然发出响动,小康和小吴拿起桌上的20元钱和两包烟逃走。
警方接报后先将小吴抓获,小康随后自首。
决定
深受家庭影响 该给孩子机会
王倩说,小康作案与他的家庭环境和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习惯有很大关系。考虑到小康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作案后有自首情节,为避免羁押对小康产生不良的影响,要尽快促成双方的和解。
起初,小康的家人和被害人方因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在王倩的调解下,小康还是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王倩在保障小康诉讼权利的同时,及时跟进训诫教育等帮教工作。王倩说,小康的行为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因为小康有悔罪表现,仍有进一步矫治教育的必要,决定对小康做出附条件不起诉。
王倩说,案发后,小康在检察官的监督下表现良好,半年的考察期满后,顺义检察院最终对他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考察
回到老家复学 不再贪恋网吧
据王倩介绍,小康作案后被刑事拘留。在决定对小康附条件不起诉后,小康走出看守所,跟母亲一起回到河北老家。
按照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要求,小康需要经过半年的考察期后才能对他做出不起诉决定。为满足小康母亲的要求,又能使小康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检察机关的考察,王倩联系了小康老家的检察院,确定异地监督考察方案。其间,小康每周需要向王倩电话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每月还要提交一份文字汇报材料。
王倩说,在考察期内,小康被母亲送进一家艺术类学校,学习美声。老师反映小康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还主动帮助别人。平时,小康也不再贪恋网吧。王倩认为,小康已经改过,所以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小康写给王倩的信:
我以前总是去网吧,不回家,现在知道了上学比外面好。以前我总是长不大,现在我明白家里不容易了,我真的对不起我妈,她太不容易了。是你们让我明白我该长大了该懂事了。我明白了很多,谢谢你王检察官,谢谢你们给我机会。
京华时报记者 张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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