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元旦起二孩政策全面放开,预示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迎来一大批适龄儿童入园就学,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适龄儿童和紧缺的学位之间仍然存在严重的供需矛盾,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仍然是一项长期而监督的任务。近日,据悉福建计划到2017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达75%,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孩子们入园难、入园贵等一系列的问题。
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闽委〔2011〕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促进福建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通过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新建公办幼儿园544所、改扩建529所、增设附属幼儿班3584个,新增民办园1350所,累计增加学位30万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所公办幼儿园。全省现有幼儿园7591所,较2010年增长23%,其中公办园2234所,比增5.5%,民办园5357所,比增32.1%,公民办幼儿园结构调整为3:7;在园幼儿145.6万人,比增25%;适龄幼儿入园率96.9%,比增6.9个百分点。
由于多方面原因,福建省学前教育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幼儿园布局结构不够合理,城乡规范化的普惠性资源依然短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仍显不足,城区公办园大班额问题还比较突出,农村幼儿园、部分民办园相对薄弱。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幼儿师资缺乏,素质有待提高。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基本形成布局结构趋向合理、学位供给基本满足入园需求、保教质量逐步提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8%。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逐步完善,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达75%。各级示范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统筹规划幼儿园布局
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各地要统筹城镇化改革发展、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定期预测学前教育学位供求情况,排查幼儿园布局空白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千~6千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合理制定城乡幼儿园布局规划。逐步减少大园额、大班额。
各地城镇住宅小区要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规划部门,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1〕11号)规定,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时验收备案。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应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
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各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公办幼儿园园舍、经费、人员三独立。进一步完善乡镇公办独立中心幼儿园配备,人口大镇要增设公办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的布点优势,依托设立附属幼儿园(班)。未设小学的村,要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的原则,通过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等形式建设村办幼儿园。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扩大到有需要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县。逐步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全覆盖。
(二)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继续推进公办园建设。各地要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公办园建设项目,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扩大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机会。
多元主体举办公办园。扶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群团、集体组织举办幼儿园,满足人口聚集的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在财政投入、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地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资产属于国有的幼儿园。
(三)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多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各地要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办园。通过分类定级、减免租金、经费奖补、派驻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引导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满足社会不同需求。
试点探索地方为主、省级奖补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教育服务机制。2015年底前,各级要出台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逐步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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