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一名2岁多的孩子放学回家后眼睛红肿出血,家长称查看幼儿园监控视频后,发现孩子是被同学打了。家长暗指园方删掉视频隐瞒事实,园方否认,称孩子不是被打只是玩耍时碰到眼睛导致发炎,视频并非有意删除而是电脑自动覆盖。双方说法不一,斗门区教育局介入。目前,家长已为孩子办理退款退学。
家长:监控显示同学打孩子
小叶(化名)2岁多了,今年8月起就读于斗门区井岸镇农委幼儿园,该园属民办性质。9月24日下午放学,家长接小雅回家发现其眼睛红肿出血。第二天,家长带着小叶回校要求查看幼儿园监控视频。
吴女士称:“监控视频显示事发于9月24日15:44,老师组织同学们唱歌跳舞,我宝宝静静地坐在凳子上,突然有个男同学‘啪’往我宝宝脸上打了一下,另外一个男同学看见也冲上来对着小叶的眼睛猛地打两拳。老师当时就在前面,走过去对打人的同学说了一句话,就继续教唱歌跳舞,当时宝宝一直哭还在用手来回擦眼泪。”
吴女士提供了一份9月25日在遵医五院的门诊病历,小叶被诊断为“右眼鼻侧球结膜下出血”。吴女士称尽管医院费不多,但出事后学校的处理方法让人无语。“不但没有叫双方家长来协商处理,事后一个多星期监控视频就不见了。”
园方:孩子无意玩耍中受伤
上述涉事幼儿园一位自称园长的负责人对吴女士的说法给予否认,并向记者描述了另一个版本的监控视频细节。“上音乐课的时候两个孩子无意的玩耍,不小心被手碰到眼睛,放学的时候可能有点发炎。”该负责人称,视频监控并非园方有意删除,而是电脑自动覆盖。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老师当时知道小孩的眼睛被手碰到,肯定会送到校医院,会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处理好。”该负责人称:“我们不是推卸责任,园方也没有隐瞒真相,如果隐瞒的话园方当时怎么会给家长看录像?当时我们觉得是件小事没留意,所以才没有保留视频。”
昨日上午,斗门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双方说法不一,又没有相关证据作为佐证,建议家长可提供医院证明,证实孩子眼睛受伤确为外力所致。
目前,该家长已经办理了退款退学,具体协商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律师说 园方应提供监控举证
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陈国文认为,上述幼童受伤事件,若受害人能够证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发生在在校期间,那么,可以推定学校存在过错。若学校不能举证证明其在本次事故中尽到了应尽的教育和管理责任,则应当按其过错与侵权行为人一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学校自认发生在上课期间受伤,又无法提供视频监控佐证,想不担责是比较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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