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道,几十年来,韩国常常被收养游说团体和国际观察员指责放弃本国孤儿或弃婴。朝鲜战争(1950年-1953年)之后,约20万名韩国婴幼儿被输送出国,由国际家庭收养。
就在2011年,韩国还是世界第六大领养儿童输出国;2013年,该排名降至第17。但事实上,韩国政府一直照顾着国内绝大多数的弃孩,他们的数量达到200万,约占全国总数的85%。在过去60多年中,这些孩子在国有孤儿院长大。出现上述现象的部分原因是韩国人的收养率很低,但这是为什么呢?
自20世纪50年代起,韩国民众收养的孩子仅占弃婴总数的4%。2013年,韩国人收养的孤儿数比美国、中国、德国、俄罗斯和瑞典都要少得多。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邻国日本是世界上收养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日本国内无男性后代的家庭收养成年男性以传宗接代和继承家业的情况比较多,被收养人的年龄在20-30岁之间,2008年,这种情况占被收养总数的98%。不断下降的出生率使日本家庭存在自然男性继承人的几率随之减少。
而韩国家庭生育的孩子也越来越少,平均每个妇女生育的孩子不到1.3个,但是,收养仍是一种为人们所忌讳的行为。韩国大型联合企业乐金化学(LG)总裁的儿子夭折,虽然他还有两个女儿,但还是过继了哥哥的儿子,就是为了更好地经营家族事业。
在韩国,传统儒家观念中的家族血脉思想仍占据统治地位,长子继承制也同样如此。无法生育孩子的妇女受到社会歧视,孤儿和被领养者也会遭受类似的境遇,他们的就业和结婚机会也受到限制。很多领养者为此而瞒过家人和朋友,在很多情况下,被领养的孩子也毫不知情。父母确保领养的孩子的血型和他们一样,一些母亲甚至假装怀孕。所有这一切都传达出这样一个信息——领养是丢人的,这种社会观念反过来也打击了人们的热情。
这种隐蔽性也解释了韩国人收养的婴幼儿95%都不足1个月大的原因:新生儿更容易假装为亲生孩子。大部分被领养的婴儿都是女婴,这也是为了避免继承人过多以及宗祠仪式举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后者通常由具有家族血统的男性子嗣执行。
韩国政府长久以来一直希望提升国内收养率。2013年,青瓦台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其中一条规定是,被收养儿童应优先被本国国民收养。自2007年起,被收养儿童在被送往国外之前,都必须先留在韩国5个月,以便相关机构为其寻找国内适合家庭。随着国内收养率的上升,海外收养率逐渐下降。
但自2012年起,韩国国内收养儿童数量又减少了。究其原因,一些人认为,最近韩国出台的日趋严格的收养法律减缓了这一过程。现在,由法庭来决定父母的资格是否达标,这也是法庭首次卷入收养诉讼程序。有时候判决结果出人意料,例如,法官拒绝了一对十分有希望的夫妇,因为其中一方是素食主义者。法律的修改可能也会减少被收养儿童的数量:之前,父母可匿名将自己的孩子交给领养机构,而现在他们必须先给孩子进行出生注册,登记在户口薄上。因此,一些父母选择把孩子遗弃在教堂以及各种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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