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证明“你妈是你妈”,问题又来了
广东打工夫妇的人口信息上莫名“多个儿子”
为了给6岁女儿办理上学手续、打预防针,在广东江门打工的方先生、肖小姐夫妇去现居地江门市新会区办理居住证明,结果意外发现,计生的人口信息系统上自己多了一个“莫须有”的儿子。为了给女儿打预防针、办上学手续,他们需要证明这个儿子不是自己的,夫妇俩奔波20多天,直到近日,这个事情还没得到解决。
“我女儿只是打个预防针,上个学,为什么这么难?”12日,肖小姐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和丈夫的离奇遭遇,盼望有关部门能解决这个难题。
女儿入学需开证明
“我老公是广东茂名的,我是江西赣州的,我们两个2007年在广东打工认识,并在2009年生育了1个女儿,然后拿了结婚证,至今还没有生第二个小孩。”肖小姐今年28岁,丈夫方先生今年30岁,女儿6岁,今年下半年准备上小学。
肖小姐说,由于夫妻俩长期在珠三角打工,她的户口还在江西老家,没有随夫迁入广东,但女儿的户口已经落在丈夫方先生广东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镇老家。
因为要给女儿办理上学的手续,肖小姐、方先生才发现居然多了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儿子”。
“我们夫妇在江门做生意,所以女儿也在这边读书,读小学报名需要到本地医院开打预防针的登记表。”4月21日上午,肖小姐带女儿去了新会区的医院打预防针,但医生告诉她,由于他们一家不是本地户口,第一次打预防针要去现居住地的居委会或社区开居住证明。
4月21日下午,肖小姐和丈夫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租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居住证明。
“居委会工作人员问我们有几个小孩,我们说有一个女儿,工作人员打开电脑登录广东省的人口登记信息系统,输入我的身份证号后,告诉我‘这里登记的你们有两个小孩’,与户口簿资料信息不符,开不了居住证明。”肖小姐说。
计生系统里多出一个儿子
“怎么会突然多了一个儿子?”肖小姐和丈夫方先生都觉得奇怪。
“会不会是亲友把小孩落到我丈夫户口上?我们打电话回去问,都说没有这回事,再说了,就算要落户,也会事先和我们说啊。”无奈之下,4月22日上午,肖小姐和丈夫一起回到广东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镇老家。
4月23日上午,肖小姐和丈夫去了石鼓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查了,说我丈夫的户口没搞错,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多出来的那个‘儿子’的信息,叫我们去找计生办处理。”肖小姐夫妇又立即赶到石鼓镇计生办,结果如同江门市新会区居住地居委会查询的一样,工作人员查询后说“这里登记的你们有两个小孩,一儿一女”。
记者了解到,肖小姐现居地居委会和丈夫方先生户籍地计生办工作人员查询到的资料显示,他们除了有一个6岁女儿外,还有一个“生于2010年5月10日”的儿子“方×明”。
“我们说是不是以前计生工作人员登记流动人口信息的时候,把我们的情况搞错了,我们确实没有儿子,也不认识这个‘方×明’。”肖小姐反复向计生办工作人员解释。
跑了多个部门没结果
如何证明这个5岁的“方×明”不是自己的儿子?在石鼓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建议下,肖小姐和丈夫到石鼓镇甘竹村委会开了一个“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证明。
“我们把村委会的证明送到石鼓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叫我们回去等通知,后来又打电话说要我找江西赣州老家的计生办开一个‘只生育一个女儿’的证明,才能消除这个儿子的记录。”4月23日,肖小姐赶忙打电话回江西赣州老家,找亲人帮忙问当地计生办能否开这个证明。
4月24日,肖小姐接到回信。“老家的计生办说不能开,理由是‘不清楚我们生了几个小孩,开这种证明没办法负这个责任’。”
“我听到这个消息,眼泪再也忍不住。我女儿只是打个预防针,上个学,为什么这么难?”直到12日,肖小姐和丈夫为证明“方×明”不是自己的儿子已经累得心力交瘁,但他们还得继续努力奔波。
石鼓镇:需女方老家证明
12日,记者又电话联系上石鼓镇计生办相关负责人士。“他们之前来过这里,说女儿要打预防针,我们考虑到他们的急需,也询问过村委会,就暂时消除了记录,要求他们去江西赣州老家开一个证明,他们说开好了,但到现在他们还没拿过来,所以我们又恢复了记录。”工作人员姚小姐说。
4月24日,石鼓镇计生办暂时消除了方×明的记录,肖小姐办理了居住证明,女儿打了预防针,但因为无法让老家计生办开“只生育一孩”的证明,5月1日假期结束后,石鼓镇计生办又恢复了记录。肖小姐又不能给女儿办理入学证明。
有肖小姐夫妇的保证书、村委会和派出所的证明,也不能证明肖小姐夫妇只生育一孩?“假如他们在外省生育了呢?所以要江西那边开证明。”姚小姐解释。但肖小姐说:“方×明’是录入广东人口信息系统的,怎么要求江西开证明?”
谁让他们“多”了一个儿子?
究竟是谁把“方×明”录入到方先生户口上的?姚小姐说“这个没法查清楚”。
“我们给石鼓镇计生办提供了七八个证,他们说我的上环证是2011年的,刚好错开了2010年生孩子的时间,有一份2010年6月中山的流动人口查孕证,但又刚好错过了那个5月,那个小孩就这样登记得刚刚好,让人崩溃。”肖小姐说。 据《南方都市报》
还是“证明”
浙江一市民跑8次殡仪馆
拿不到“我妈被火化”证明
浙江诸暨一市民近日发帖称,为了补办一张火化收据证明她母亲被火化,他在4年间跑了8趟殡仪馆未能成功。
“我妈去世4年多了,诸暨公安户政已经在户口本上明明白白写着注销户口证明我妈已经死亡。为了拿回她生前交的100元养老金,我拿户口本和村里开的证明,去诸暨民政局安华办事处,对方却让我去殡仪馆开火化证明,到了殡仪馆,殡仪馆又要我去村里开证明……”诸暨市民何先生说。原来,何先生的母亲2010年突发脑溢血去世,2011年他了解到母亲生前交过一笔100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按照规定,如果参保人去世时未满60岁未能领取养老金,就可以把这笔钱取回。
近日,何先生向记者证实,当地镇政府13日已经打电话给他,让他只要凭着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就能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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