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底,佛山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要达到80%以上,全市所有乡镇将各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国有园舍租赁办普惠幼儿园实行零租金。昨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佛山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截至明年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将各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90%以上的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也将拥有独立开办的规范化幼儿园。全市80%以上的幼儿园教师需具备相应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75%以上。
征求意见稿指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住宅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当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制定配建幼儿园的项目、规模、设施要求、交付使用条件等事项,明确配套设施产权属区级人民政府。意见稿重点提到要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到2015年底前,城镇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正式实施补足配齐幼儿园。
为了积极扶持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村集体园舍属国有资产,并租赁予社会团体、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实行零租金。
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集体或单位开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以及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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