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明确,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2月2、3日两天;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初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2月2—6日。初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2月4、5、6日三天,高三期末考试安排在寒假进行,时间定于2015年2月9日、10日两天。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全市各中小学校实行错时放假,幼儿园、小学定于2015年2月6日教师离校,中学定于2015年2月8日教师离校,寒假开始。
通知明确,下学期定于2015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学生开学报到,3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正式上课。
另悉,严禁违规补课行为。寒假期间,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寒冷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在补课前三天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该局监察室备案。中小学其它各年级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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