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上午8时许,一名女子爬到天通苑一家幼儿园的楼顶欲轻生。前来救援的民警在劝说过程中,趁女子不备将其拉下,随后将其带走调查。据知情人称,女子的孩子在该幼儿园上学时受伤,她向园方索要20万元赔偿未果,便产生轻生的念头。但此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
事发地点位于北京市天通苑西一区的北京春天双语幼儿园内,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身穿红衣黑裤的女子,正坐在幼儿园二层约10米高的楼顶围墙上。她双腿悬空挂在楼外,脚上没有穿鞋,上半身转向左后方,左手攥着楼顶的一根铁杆,情况十分危急。
23日上午10时20分许,民警趁女子注意力转移时,突然冲上前将其拽住,并从围墙上拉下。随后,女子被警方带至楼下,坐上警车带走调查。
据该幼儿园一位穆姓老师称,女子的孩子在幼儿园内就读时,不小心磕伤。“我们带孩子去过医院了,而且掏了全部医药费,但家长还不满意。”另一位知情者称,家长认为孩子在园内受伤,是自己磕伤还是被老师打伤无法确定,“所以要园方赔偿20万元”。但此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目前事件原因正在调查。
我们一起来看看大家是对这件事情是怎么看的吧:
A:受伤就要二十万?多重的伤?穷疯了吧?
B:如果不严重也不会要20万,我女儿在幼儿园也会受伤,一般都不用送医院!既然都送医院了,估计有点严重的!具体内幕我们不清楚也不好乱说!一般家长都是理智的,都闹到这样了,估计伤的不轻!
C:应该学校有责任,家长应该是被逼成这样的
D:孩子在幼儿园也好,在小学也好,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免不了磕磕碰碰,小伤的话其实没必要大动肝火吧,自己家里看着还免不了呢,只要不是老师故意为之,不要搞的上纲上现的,弄的现在学校里孩子的户外活动越来越少,就是因为投鼠忌器。如果是严重的伤,家庭负担不了了,可以和学校协商,协商不了打关司,想办法解决。遇到事就拿跳楼说事,你让孩子将来长大了遇到问题也这么解决吗?
E:这种人跳下去对社会是一种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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