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收费标准的公开是比较好的现象,4月14日,沈阳市印发了《沈阳市2013-2014学年下学期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下简称《通知》)。
小学:课本费最高90元
小学阶段,课本费最高90元。具体为:一年级55元、二年级60元;三年级65元、四年级85元;五年级90元、六年级90元。
作业本费10元,包括学生在课堂上统一使用的作业练习册和测试、考试卷纸工本费。备受关注的教辅材料费用,按实际价格结算,自愿购买,需提前预收。课后看护费用为8元/月,强调自愿参加。夏季校服采用政府采购,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中小学实践活动材料费6元。《通知》特别提到,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心)实践活动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使用耗材按6元/生/学期收取。农村学校的学生仅收取作业本费,免收住宿费。
初中:教辅材料自愿购买
初中阶段作业本费用为15元。课本费为:七年级125元,八年级120元,九年级95元。教辅材料按实际价格结算,自愿购买。中小学实践活动材料费10元。
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心)实践活动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使用耗材的按10元/生/学期收取。受资助学生免收费用按沈阳市学生资助方案执行。
高中:择校生学费最低9000元
政策性收费方面,统招公费生学费:省重点300元/学期,一般高中200元/学期。择校生学费:城镇1.8万/3年—3万/3年,农村9000元/3年—1.8万/3年。
服务性收费中,课本费、教辅材料费按实际价格收取。班费:城镇8元,农村4元,班级收取。热饭盒费2元/月,自愿收取。中小学实践活动材料费6.9元,军训交通食宿费、电影(戏剧)费均按军训实际发生,收费依据是辽价发[2003]152号。有两项本学期不收取的项目,分别是:体检费:6元/人/年;疾病防治费:一年级15元/人/年,二年级5元人/年,三年级5元/人/年。
另外,住宿费按相关文件执行。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心)实践活动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使用耗材的按6.9元/生/学期收取。
未经家长反馈不得收服务性收费
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到各区、县(市)教育局、物价局,各直属学校,要求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尤其提到,各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时通知家长,并经家长反馈同意后收取,未经家长反馈不得收取。
学校服务性收费要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对未经公示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学生和家长有权拒交。另外,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生、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继续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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