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的健全和程序的规范化,科学技术的助力使很多未处理的案件有了最新的进展,轰动一时的汪康夫冤案有了最新通报,10名女同学54年后否认被老师强奸。今天查字典网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汪康夫老先生的冤案。
1966年,小学教师汪康夫在任教期间被公安带走,随后法院认定其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自1978年,劳改结束两年后,汪康夫不断以写信的方式向法院伸冤,时间长达42年,但最终都以各种理由被驳回。
汪康夫本来是一名小学教师,却平白受冤,以强奸2名和猥亵10名女学生的罪名,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至此背负54年强奸犯的名号。老先生从未放弃伸冤,他表示我想清清白白的离开人间。近期案件有了新进展,10名女同学54年后否认被老师强奸,据了解当年的受害者名单中的女同学除了去世的和联系不上的2人,其余10人均否认被老师强奸。
从名单上的受害女同学了解到,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均否认被强奸或猥亵。受害人李莲新表示,诬告汪康夫,系受当年教导主任逼迫。据汪康夫的学生李利元描述,汪老师性格很好,教学能力也强,还经常会带学生做课外活动,总是能和学生打成一片,谁能想到,这竟然有一天会成为他入罪的依据。
汪康夫表示,他会一直伸冤下去,直到还自己公平,我想清清白白的离开人间。
老师不是强奸犯
汪康夫是在1959年被分配到琴水小学教书的,年纪不大的他工作一直小心翼翼,生怕犯错。被警察带走时,汪康夫感到害怕,但他转念又想自己什么错误都没犯,以为配合调查就没事了,然而谁知道,他拒不承认的强奸女学生,会成为法官判他配合不积极的证据。
劳改结束后两年,汪康夫在广播中听到了全国平反案件的事情,也起了为自己昭雪的念头。可在他咨询的时候,工作人员拒绝了他。
他也曾给当年被强奸的女学生写信了解情况,学生却感到很奇怪,大喊冤枉,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害人。荒谬至此,汪康夫连忙将信息提供给法院和检察院,但对方却认为汪康夫与被害者串通,驳回申诉。
曾相信法院不会抓错人的汪康夫学生李利元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这件事的报道,回想起汪康夫当年的形象,对案件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在一次回家祭祖时,偶然遇见了之前的同学李新恩,他表示可以帮忙找到以前的受害者们。
经过不断的努力,李利元和李新恩最终联系到了8名受害者,一部分人称记不清楚当时的细节了,但表示自己和汪康夫是普通的师生关系。
其他一部分学生说,当时负责这起案件的两个女老师将她们关在房间,让他们写出关于汪康夫的作案经过,写不出就一直关着。
当这些证据被送到汪康夫的手中时,汪康夫心怀感激,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因为他曾经将这当成平反的证据,却因此被怀疑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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