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少孩子上网时间增加,更有熊孩子在网络直播平台用父母支付宝、银行卡慷慨打赏面对这种情况,监护人能否要回款项?
国务院新闻办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其中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按照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践中涉及到网络打赏等问题的多数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时非常慷慨,有的金额达到几千、几万,这显然和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毫无疑问,如果家长不追认,这属于无效的行为。刘贵祥说。
此外,受疫情影响,给孩子报的培训班迟迟无法开课,也是家长们普遍面临的问题。对此,意见规定,当事人订立的线下培训合同,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进行线下培训,能够通过线上培训、变更培训期限等方式实现合同目的,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通过线上培训、变更培训期限、调整培训费用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刘贵祥表示,如果线下培训合同可以通过替代性的线上培训达到预期培训效果,法院是不予支持解除合同的。如果是对一些特殊的培训班,比如艺术类培训,必须面对面地进行,线上培训难以达到目的。这种情况下,对于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合同的请求,我们要支持。他说。
关于未成年人充值问题屡见报道,多年以来仍难以解决。总能看到有孩子因玩网络游戏或看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花掉父母、祖父母的血汗钱乃至于救命钱的社会新闻。这给一些家庭带来烦恼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网友的不满。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但未成年人充值退款流程复杂,同时很多家长遭遇游戏企业拖延推诿等问题,家长纷纷表示退费难。
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无效。《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希望有关部门能简化退款程序,从实际上解决未成年打赏退款问题,同时也提醒各位家长家长要多陪伴孩子,减少孩子玩手机的时间,要让孩子树立正确的经济、价值观。同时,家长要做好手机的防护措施,不要轻易告诉孩子手机密码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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