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4-02 收藏 投稿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结合合理性与名字的实用性,结合传统性与现代性介绍一些相关方面的禁忌;
忌用字粗俗:
主要表现在:用词粗鲁、俗气、未经加工,如狗蛋、黑孩、胡泥、刘杀鬼等。
忌自吹自贱:
主要表现在:自夸过度,自吹自擂,狂妄自大,二是自谦过度,自贬,
如:管万敌、天皇、史万岁、文圣、天才等等。
忌拗口晦涩:
如:吕励芝,误读成“铝粒子”,孙州仇、胡楚父等等。
忌用生僻字,忌字义消极,忌用浅薄之字,忌一字多音:
如王正黼、张恨水、丘弱、罗汉、金刚、张重天等等。
忌随音拼凑、忌男女不分,忌用字脏恶不洁,忌嫌疑字:
如:林森火、羊舌虎、张文英、阎卫华、李混子、刁协、王霸业、吴金贵等。
忌用伟人之名、忌重名、忌顾此失彼,忌伤残之字。
如:孟浩然、江浩然、管仲、李英、刘福、孙膑、黄梁、王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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