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12-09 收藏 投稿
这是一则从三国时期流传至今的幽默故事。
有一天,张九和李九一个拿着一把韭芽,一个拎着一壶二锅头,去找老朋友王九喝几盅。正巧王九外出未归,只好让他的媳妇代为转告。
王九回来后,儿媳妇对公公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王九听罢,一张老脸乐开了花。
王老汉的媳妇搬弄如簧巧舌,将公公名字同音的字一一作了变换,既正确表达了意思,又避了公公的名讳,王老汉找了个深谙避讳之道的好媳妇,他,乐得其所。
辞海》“避讳”条云:“封建社会对于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避免写出或说出叫避讳。”
避讳是我国人名系统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自殷以住,未有讳法,讳始于周。周人尊神之故,为之讳名。”可见,我国人名的避讳在周代已见滥殇。目前,流行于人名学界的论调著遍地把避讳孤立地册封为中国人名系统的一大特产。其实,避讳在国外也曾有过不短时间横行霸道的历史,关于这一点,以及避讳的原因,作者本书别有论述,在此不作赘述。
避讳始于周,“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典礼》载曰:“名字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明文规定取各之避。后来,《左传》又作了一番夸张的引申,加上“不以畜牲,不以器帛”条款,正式宣言“六避”。
避讳分天子诸候死后的“公讳”和士大夫老百姓对尊者的“家讳”两种。周人虽明令“六避”,但并不十分严格,控制范围也极为有限。“家讳”且不谈,条令条例规定的“公讳”,周人似乎都不太放在心上。例如“不以国”条,规定的是不以本国,外国则不讳,于是有了卫候郑、陈候吴、卫候晋之类投机取巧之徒,但周贵为天子,是各国所共敬的,而《左传》襄公十五年,“晋侯周卒”,晋候名周,便是有意犯规了。另我国的思想家庄子名周,以“周”的国名为名,亦未见棍棒加身,只是他的不肖后辈中出了个汉明帝刘庄,硬将庄周的庄性从坟中挖出来,改以为严,把庄子叫了严子,庄子纵然百分地逍遥,冤魂化碟,恐怕也是只怆世之黑蝴蝶了。
周朝据政,虽有天下一统之名,而无上下一同之心,诸侯各国,兵戈相见,冒上不韪者,大有人在。“世乱不知礼,”因而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不以隐疾”条,晋成公名黑臀,楚公子名黑肱,郑庄公名寐生,均是有意无意与规条唱对台戏。再如鲁僖公名申,蔡庄公名甲午,都是不合“不以日月”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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