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12-04 收藏 投稿
教育部、国家语委日前启动了人名规范系列项目,并征集相关意见。昨天,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向国家语委提交了一份有关规范人名用字的意见材料。该材料强调,给孩子起名应禁用生僻字或自造字。
据材料起草人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宣传科长关玺华介绍,在人口管理处,民警一旦遇到含有生僻字或自造字的市民名字,将无法将这名市民的户口卡排列入档。目前北京市户籍管理已经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在制作身份证遇到生僻字或自造字时由于计算机无法识别,只能靠民警将名字手写在身份证上。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制作护照时,一旦出现计算机无法识别的字,民警也会将持有者名字手写在护照上。这种身份证或护照在持有者使用时被有关部门验证过程中,极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假证,因为按照国际惯例,所有的护照都应该是机器打印的。
■新闻旁白
在启动的人名规范系列项目中,其中一项就是制定《人名用字表》。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无法可依,中国人姓名用字毫无节制,字量无限扩大,单名增多、重名率增高,滥用生僻字、乱用不规范字等现象愈演愈烈,给户籍管理,人事、银行等计算机终端处理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人名用字表》将考察已有的人名用字状况,确定合适的人名用字数量,实现人名用字定形、定音、定量、定序。目前,国家语委正组织语言文字和公安户籍等部门的专家开展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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