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12-03 收藏 投稿
拿着“公管房房本”住了5年,没想到自己的住房落的户主竟是一个刚满1周岁的陌生男孩。
【投诉】“陌生小孩咋成俺家户主?”
“房子住了5年,房本从没借过,这个小孩咋成了俺家的户主?”10月10日上午,郑州市民乔红娟向商报投诉。
2002年,乔红娟一家从郑州市管城区代书胡同搬到了黄家门小区。前天上午,乔红娟到派出所将户口迁到现在的住处。户籍警发现,一个姓左的一岁男孩是她家的户主,落户时间是2007年2月。“我们不认识这个人啊?”乔红娟说。户籍警说,一套房子只能开一个户,除非这个小孩销户,否则他们一家无法迁入。
【派出所】不知“左亮”怎么落户的
乔红娟的房本是一份“郑州市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通称“公管房房本”)。合同上甲方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产管理局”,乙方是“乔红娟”,租赁有效期是2006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
户籍警说,这类住房只要有租赁合同就可落户。对于男孩“左亮”是怎么落到乔家的,她们也不清楚。他们将报领导研究解决,3天内会有处理结果。等“左亮”来迁户口时,她们将对此进行调查。
【婴儿起名——房主房子住五年办落户 名字成刚满一岁陌生男孩】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