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0后还纠结怎么学习Facetime与子女视频聊天时候,新10后出生的小朋友已经成为3C界的扛把子,各种手机、ipad、touch、pro都玩得贼溜,导致了眼科患者的年龄一直在变小。面对儿童过早的接触网络,家长是听之任之还是表示担忧?下面,就跟着查字典幼儿网小编大西轰一起来听听互联网界大佬都是怎么说的吧。
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网民总数已达6.88亿,19岁以下网民占全体网民的24.1%,其中年龄低于10岁的网民超过1800万。
智能触屏设备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它会把下一代变成怎样的人?父母们或许很难回答出这些问题的答案。出生在触屏时代的孩子在父母的焦虑中成长着。如何在这个崭新的时代有效地运用网络,成为父母和诸多育儿专家思考的问题。
“如临大敌”还是“草木皆兵”?
在中国,“小网虫”已经成为互联网大军的成员。数据显示,90%的中国儿童(指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触互联网,其中城市儿童触网率近95%。儿童首次触网年龄也越来越小,这份报告的数字显示,56%的儿童初次上网年龄低于5岁。
“网络原住民”,这是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对目前环境下儿童的总结,原因在于,“今天是一个互联网时代,儿童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互联网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则解释得更为具体,“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家长用手机小游戏逗孩子玩,用手机给孩子拍小视频,甚至有些母亲一手给孩子喂奶,一手还拿着手机刷朋友圈。环境如此,孩子不可避免地耳濡目染。因此,上网低龄化属于正常现象。可以预测,网络进入儿童生活世界的时间将越来越早,程度将越来越深,网络必然成为影响儿童生活的重要力量”。
然而,这样的环境却让很多父母“如临大敌”。网络中的不良信息让人无处可躲。孩子在浏览网页时,突然蹦出的一个对话框或者小视频,内容很多都是不健康的。作为家长会担忧,如果孩子看到这样的信息,会不会因为好奇点进去观看呢?
今年年初,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曾发布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超九成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过种类多样的“不良信息”,其中,一半左右的未成年人表示网络广告是不良信息的主要来源。
关于孩子上网,家长最担心的除了孩子在网上接触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外,更害怕孩子受人诱骗、受人怂恿参与违法行为。
为什么孩子抱着手机不撒手?
“美国的网络比我们更发达,为什么很少听到美国孩子上网成瘾呢?这可能与中国孩子的生活太过单调有关。”
在学校,小孩有做不完的练习题;放学了,家长还给他们报了各种补习班。除了做题就是做题,这样枯燥的生活对精力旺盛的孩子是难有吸引力的,他们只能选择在网上发泄不满。
解决孩子的网瘾问题,要让他们的生活丰富起来。比如,学校可以开展各种各样的体育和实践活动,让孩子们都能从中找到兴趣点;家长要给孩子创造更多条件,让他们走出屋子,到外面的世界去寻找精彩。我们要培养孩子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俞敏洪
在今年9月举办的第三届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上,国内首份儿童网络安全研究报告出炉。这份由全国将近20个主要城市青少年宫,对20000多名3岁至14岁儿童及其家长进行调研和分析而成的报告显示,家长的失误是导致风险加大的原因之一。
家长的失误首先是没有成为孩子的数字好友,有44.7%的家长没有在QQ上、55.8%的家长没有在微信上、62.9%的家长没有在微博上和孩子加为好友。
家长的第二个失误是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措施,61.7%的家长没有为孩子筛选过手机或平板电脑的应用程序,67.7%的家长给孩子平板电脑时没有约定玩的时间和内容。
第三点,家长没有成为孩子数字媒介行为习惯的好榜样:在孩子们的印象中,爸妈在家最喜欢玩手机。
“儿童在线保护”势在必行
《2016年世界互联网发展乌镇报告》指出,国际社会持续致力于儿童在线保护。国际社会高度重视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制定行动计划,打击网上儿童色情,治理网络欺凌等。第二届“儿童在线保护”(We Protect)全球论坛上,41个参会国共同签署联合行动声明。
什么是“儿童在线保护”?
王四新给出的解释是:“儿童在线保护,实际上就是在儿童通过网络空间获取信息、进行自我教育、满足日常生活娱乐需求的过程中,给青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上网空间,让青少年能够获取与实际年龄相符的信息、与他们的智力相吻合的内容,同时避免青少年接触一些他们不愿意接触到的内容。避免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因为信息泄露等原因,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从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不少家长提出问题,能否对儿童上网加强立法保护?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从法律层面来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进行相关规制,“同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经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学校、家庭、政府、社会等各方在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网络欺凌防治方面提出了具体责任和要求,鼓励研发推广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
除此之外,郑宁介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规范也对禁止发布的网络信息进行了规定,“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对侵害儿童人身权提供了民法救济,刑法上则规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
“我国各级行政部门也出台了预防未成年人沉迷于网游、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规定。”王四新说,“地方政府也有一些具体的做法,比如说北京市成立的妈妈评审团,对网上色情和不适合儿童阅读的内容进行监督。
“把现有的法律适用好更为重要,现有的法律已经从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立体责任体系,关键是需要落实到位,加强执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同时发挥行业自律功能。”郑宁说。
王四新告诉记者,目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比如加强网站的平台责任,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等,“下一步,网信办会做好网络直播管理规定的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我建议将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引入网络管理分级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本身的保护。我们现在的网络没有一个好的明确的分级制,导致了网络管理上的简单化。不仅仅是电子书,也包括影视作品,同样面临着一些有些画面、内容不适于少年儿童观看。有一些血腥的场面,一些场景灰暗的描写,对青少年未来的成长有很大的伤害。
我呼吁能够尽快建立网络管理分级制度,尤其在网络管理方面,要对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网络平台的管理者加强规范和管理。可以通过设置较严格的规范制度,督促其履行信息审核、清查及删除的监督管理义务,并承担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后果。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 施杰
小学生网民已成为网络游戏使用率最高的群体,但是现阶段我国网游市场中占主流的是以宣扬暴力文化、鼓吹金钱至上价值观的成人游戏,这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危害。
我建议,分类对待网游公司,对开发运营成人游戏的网游公司进行严格限制,对开发运营绿色游戏的网游公司进行扶持,从而大力推动绿色游戏产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成功集团董事长 李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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