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是最没有反抗能力的群体,如天使般可爱的他们却在人生第一次校园中屡受伤害,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亦或是制度的缺失?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一家幼儿园老师疑似用针扎孩子,并对孩子进行辱骂恐吓。记者17日从天津公安部门获悉,当事儿童身上确有疑似针扎的伤痕,该幼儿园涉案教师正在接受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天津教育部门向记者表示,一旦公安机关查实确有此事,定会及时依法依规对当事方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3月起,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开始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幼儿园老师虐待体罚侮辱幼儿”,这是为幼儿教育拉起的一道“高压线”,幼儿园老师更应该坚守这道警戒线。
近年来,“幼儿园暴力”频频进入公众的视野,并且,每次事件发生后,园方或教育管理部门给出的回应往往是“个别幼师缺乏师德”,最终的处理结果也通常是将涉事教师辞退。从个案来看,这样的处理并无明显不妥,但类似事件一再发生,这就提醒我们,在社会对幼师的需求量增加的同时,幼师教育和幼儿园对老师的把关不能放松。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幼儿教育是人生的基础教育,是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然而其重要性常常被低估,主要是因为我国当前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还不顺畅。当前幼教工作者的劳动强度较大、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较低等客观事实,导致了众多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宁愿选择到大城市当保姆多挣钱,也不愿到幼儿园当老师。但在社会对幼儿园需求加大的背景下,对幼师的需求也相应增加,部分幼儿园也只好“退而求其次”,以放低准入门槛的方式,来解决幼教岗位紧缺的问题。
笔者认为,“幼儿园暴力”事件当中固然不乏有老师的自身修养、品性问题,但更多的还是老师法治观念淡薄和对虐待体罚幼儿者缺乏问责机制。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虐待罪”只适用于虐待家庭成员。因此,曾有人提出,应在《刑法》中增设“虐待儿童罪”,真正以高压态势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反思“幼儿园暴力”,不仅需要道德上的拷问,还须回归到法治的轨道上。这就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在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提高幼师准入门槛、强化师德教育,加强幼师的法治教育和管理的同时,还应对体罚幼儿行为真正做到发现一起严办一起。对于广大幼师和相关教育机构而言,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执行才是最好的教育。而在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以后简单化地辞退当事人、处分幼儿园负责人或者直接关停幼儿园就了事,只能算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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